近日,据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介绍,针对未按期换届的社团、基金会,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存在其他轻微违法情形的三类社会组织,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96份。针对需要整改的内容,相关单位要在3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另外,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还依法对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长期僵尸瘫痪发挥不了作用的社会组织,以及存在其他符合法定情形的218家省管社会组织发出了警告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数量激增,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同时,我省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当前我省部分社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年检,一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有的社会组织活动不正常,作用发挥不充分,长期僵尸瘫痪;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我省将抓住突出问题和矛盾,聚焦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换届及年检、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等6个大项、32个小项进行整改落实。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8万余个,省管社会组织达到2000余家。
全省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问题清单
一、社会组织党建方面
1.党组织应建未建;
2.未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3.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好。
二、社会组织换届、年检方面
4.社会团体、基金会不按规定时间换届甚至长期不换届;
5.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甚至长期不参加年检。
三、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方面
6.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民主运行机制不健全;
7.财务管理、会员管理、会费管理、人事管理、印章使用、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缺失;
8.党政领导在社会组织兼职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9.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报酬;
10.财务管理混乱,不设银行帐户、乱收乱支、设立“小金库”、无专门会计人员、违规使用票据、抽逃注册资金等。
四、社会组织活动和作用发挥方面
11.长期不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12.重大活动不报告;
13.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超出活动地域开展活动;
14. 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15.违反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16.违反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五、社会组织尤其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收费方面
17.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18.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19.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20.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1.强行要求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
22.强行要求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23.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费用;
24.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25.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26.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27.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规收费;
2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六、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方面
29.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30.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家战略”旗号开展活动;
31.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除清算以外的活动;
32.其他以社会组织形式从事非法活动。
关键词: 整改 山东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