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收回淄博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淄政字〔2018〕1号),决定收回淄博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据了解,被收回的宗地,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傅三路以南,规划路以西,面积为523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政府储备,同时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价格扣减相应出让金,并免除合同双方相关违约责任。
相关资料显示,淄博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建于2003年,位于桓台县建筑商城2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具有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曾开发过威海金海工业园工业标准化厂房、银滩世纪花园住宅小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