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淄博这些小区可以加装电梯啦!

摘要 目前市区大多数老旧小区住宅未安装电梯对居住在老旧楼房中腿脚不便的老人来说上下楼成为了每天的“苦行”在老旧楼房上装有一部电梯成为不少老人及其子女的迫切需求日前《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目前,市区大多数老旧小区住宅未安装电梯,对居住在老旧楼房中腿脚不便的老人来说,上下楼成为了每天的“苦行”。在老旧楼房上装有一部电梯,成为不少老人及其子女的迫切需求。日前《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增不增电梯,业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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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淄博市规划局召开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张店区、高新区先行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就群众关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试点范围、实施主体、资金筹措、加装程序、保障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现场解读了《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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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上,市规划研究和编制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孙启源表示,淄博市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正式开展,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淄博市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的生活,推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是一项重点民生工程。

“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多层住宅列入试点范围。”孙启源介绍称,试点范围内单梯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拆除计划的住宅,不列入试点范围。同时,其他区县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可以参照《意见》同步开展具体试点工作。

《意见》指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在加装电梯时,业主可按规定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加装的电梯产权归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共有。

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依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依法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但对违法加装电梯的,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理。

“在指导意见公布之后,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有加装电梯意愿的住户,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且住宅符合增设电梯要求的,协商好费用的分摊比例以及后期的维护等问题后,第一阶段要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再到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消防部门等办理这方面手续。”淄博市规划局研编办编制审查科副科长张杰介绍。

11月26日,淄博市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在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要按照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坚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要突出市场化运作,严把标准关口,加强施工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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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加装电梯有哪些要求?

答:(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与小区整治改造相结合。

(2)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应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充分听取所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意见;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反对意见。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对项目投资、运营、维修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住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加装电梯后不影响既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

(4)加装的电梯应在既有多层住宅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且满足城市规划、消防间距、日照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并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5)满足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文保、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6)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

(7)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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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一般应包括什么内容?

答: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协商一致,共同签定同意加装电梯改造协议。实施主体应与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改造意见。

业主应当共同就以下事项作出书面约定:(一)加装电梯的前期工作费用(包括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方案公示等)、工程建设和安装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二)拟加装电梯的配置方案(包括电梯型号、电梯尺寸、运行参数、具体配置等内容)。(三)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担方案(包括电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电梯更新费等)。(四)与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展开协商,并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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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加装电梯要走什么程序?

答:(1)项目报建。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实施主体向所在的镇、街道办事处提出项目报建的书面申请。镇、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进行协商,落实总体要求第二款的相关要求。

(2)编制设计方案。实施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设计。设计单位应综合考虑消防、抗震、结构安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3)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实施主体应在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就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收到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书面异议的,实施主体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办理手续。住宅未预留电梯井的,实施主体应到所在地的区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住建部门办理施工手续、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变更备案,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到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监督检验手续。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消防、雷电灾害防护等装置设施的,应按规定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竣工验收。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应向所在的镇、街道办事处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规划、住建、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形成的档案应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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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加装电梯费用有没有政府补贴或费用减免?

答: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新增建筑面积不征收增容地价;不需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加装完成后的电梯管理和运行费用的收取,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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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加装电梯后,电梯的权属是谁?

答:加装的电梯产权归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化的,房屋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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