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王瑛等25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具体如下: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瑛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树银为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周继轲为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房泽军为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肖洪涛为淄博市中心医院理事长;
张立新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理事长;
孙振华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炳涛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辉为淄博市中医医院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魏文静为淄博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彬为淄博市监察局副局长;
彭建林为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理事长;
李方才为淄博市京剧院院长;
申乐利为淄博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程遥为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免去:
张敏的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霍自国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杨继明的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洪涛的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李忠泰的淄博市中心医院院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孙辉的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鸣来的淄博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段明福的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职务;
谷虹的淄博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赵程遥的淄博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卫东的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秋恒的淄博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继轲的原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房泽军的原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志超的原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