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最新通报 不合格产品涉及多个区县

摘要 10月25日,淄博市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各个区县9月份查处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涉案违法企业、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对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下架、退市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

10月25日,淄博市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各个区县9月份查处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涉案违法企业、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对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下架、退市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周村区:

周村区两户因当事人经营的芹菜经检验“毒死蜱”不符合相关要求,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张店区:

淄博龙航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840元;罚款5000元。

淄博牵引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480元;罚款25000元。

聂相芹(张店共青团路乡野农家饭店经营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处以10000元的罚款。

赵惠芳(张店惠芳诊所个体工商户业主)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罚款2000元整。

张店亿金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罚款30000元整、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

李丽(张店宁和诊所个体工商户业主)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40000元整。

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将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处罚款20000元整。

另有三户因当事人拒绝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被处以警告处罚,并处罚款3000元。其余案件,因违法情节较轻,被处以责令整改,免于处罚。

高新区:

淄博高新众信诊所未建立真实完整的医药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被罚款1000元。

淄博裕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淄博明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临淄区:

段延华(临淄区南王镇惠德源酒店经营者)采购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被罚款5000元。

崔玉英(临淄区敬仲镇玉英饭店经营者)采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被罚款5000元。

淄博君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罚款10000元。

韩建学(临淄区齐都镇胜杰老鹅汤饭店经营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

淄博中瑞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5000元。

郑海涛(临淄区雪宫永远和餐厅经营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

张明俊(临淄区朱台明俊餐馆经营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

刘淑臻(临淄区齐陵皓森超市业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罚款6000元。

郭丽琴生产加工制作甜蜜素不合格的馒头,罚款5000元。

淄博吉安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销售批号161101姜半夏检验不合格,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姜半夏1638g;没收违法所得4563.60元。

孟庆美销售假药东阿阿胶,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并处违法销售假药货值(7500元)3倍罚款22500元。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刘冰销售假药东阿阿胶,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并处违法销售假药货值(7500元)3倍罚款22500元。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临淄区齐都镇存仁堂药店销售批号16102702葛根不符合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樊美丽销售假药东阿阿胶,没收假阿胶3斤,没收违法所得13800元;并处违法销售假药货值(16235元)1倍罚款16235元。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沂源县:

傅永平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被罚款6000元。

唐玉玲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罚款5000元。

徐敏娥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罚款5000.00元。

刘昆销售以假充真化妆品,罚款6500元。

桓台县:

桓台城区向家凉皮店经营使用的粉条经检测,铝不符合相关要求,罚款5000元。

桓台县城区青山羊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大菠菜经检测为不合格,罚款5000元。

桓台县金湖甲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壳聚糖经检测为不合格,罚款5万元。

高青县:

高青艳伟副食超市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处5000.00元罚款。

王兰英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10000元。

李春花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处5000.00元罚款。

张维友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5000.00元罚款。

朱敬芳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5000.00元罚款。

徐俊霞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处5000.00元罚款。

闫长光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处5000元罚款。

毕玉庆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处罚款5000元。

博山区:

王娟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罚款5000元。

博山山头特惠超市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罚款100000元。

淄博久久连锁有限公司文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30000元。

淄博久久连锁有限公司久久超市山头二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30000元。

翟乃前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罚款50000元。

张璇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罚款20000元。

博山石马锦天口腔诊所涉嫌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及没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针对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125元,罚款2475元,并没收涉案产品;针对没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罚款2400元。

淄川区:

淄博美升食品厂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

淄博兴隆灌汤水饺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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