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淄博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淄博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通过网站、店面、印刷品或广播电视等形式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或者强制消费者交易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开发、评估、银行等机构采取恶意串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滥收费用,以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的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区县工商部门将根据辖区内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具体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确定检查对象;市属登记的企业按照100%进行抽取。市民如发现上述经营行为也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