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淄博中院积极践行“四个坚持”,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推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坚持领导挂帅,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玮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出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作风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该院不断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开展“一次廉政专题辅导、一系列思廉读书活动、一场教育专题片、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的廉政教育“四个一”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向党保证、向人民承诺、让家庭放心”的民主生活会,实现坚强领导核心;加强廉政风险排查、践行廉政承诺,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队伍凝聚力。
三是坚持文明司法,提升干警素养。该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使命,深入开展“道德讲坛”、“司法良知教育”、“文明餐桌”等活动,增强干警司法良知;设立司法形象“风采镜”、司法礼仪“监督箱”,开展形式多样的司法礼仪培训教育活动;推行文明接待制度,干警争当“文明青年”、“文明法官”,不断规范文明司法礼仪,提升干警素养。
四是坚持齐抓共管,推进文化建设。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打造以“阅览室、党员文化活动室、院史馆”为载体的“两室一馆”活动基地,建设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文化墙”和雕塑群,重点展示一批反映法治精神和法官风采、风貌的文艺作品;成立读书、太极、篮球、羽毛球、歌唱等各类文体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增加法院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不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