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志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两个月前,孙志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了组织调查。
据淄博市纪委公布的消息,孙志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拒不如实交代组织已掌握的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报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隐匿国有资产,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中指出,孙志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志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孙志杰简历
孙志杰,男,1966 年11 月出生,汉族,青岛即墨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 年7 月参加工作,2000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 年7 月至2001 年3 月,先后任淄博市房产管理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
2001 年3 月任市房屋置业服务中心主任;
2004 年1 月任淄博市市直机关房管所所长;
2007 年6 月任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市直机关房管所所长;
2009 年7 月任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直机关房管所所长;
2011 年8 月任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十二届淄博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