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北厂区)因工艺落后、无环保验收等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交由淄博高新区环保督查负责落实查处。
据了解,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北厂区两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问题;经检测,该厂VOCS排放不达标,反应单体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超标1倍以上;由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南厂丙烯腈装置于2017年7月15日启动停车,存储的成品运往北厂区腈纶装置,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加之北厂区外购原料不足,且运输成本增加,亏损加大,公司遂要求北厂区腈纶装置于7月18日开始实施降负荷生产,应付此次督查。现对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环评手续及超标排污问题立案处罚,责令北厂区实施停产,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停产过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