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建设科原科长杨长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3年至2006年期间,杨长峰利用担任高新区林业与园林管理处副主任、建设局建设科科长的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施工监管、工程协调、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润,被依法判处刑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高新区纪委会研究并报告高新区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长峰开除党籍处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长峰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2017年2月,杨长峰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