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县食药监局近期对19类食品18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8月25日,该局公布抽检结果,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桓台县城区向家凉皮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5日的粉条,铝检出值超标。
桓台县城区青山羊火锅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6日的大菠菜,氟虫腈检出值超标。
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金家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7日的西芹,毒死蜱检出值超标。
桓台县起凤镇福源百货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5日的西芹,毒死蜱检出值超标。
桓台县唐山镇美购超市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5日的西芹,毒死蜱检出值超标。
桓台县唐山镇美购超市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5日的绿豆芽中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的4-氯苯氧乙酸钠。
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金家分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阳南凉果厂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年12月21日/20161221的乌梅,苋菜红检出值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