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为此建立了“四必到、两到位、六签字”办理制度。2017年8月17日,针对猪龙河蓬河段空气异味污染等情况,启动了猪龙河篷河段整治工作。
据了解,猪龙河篷河段南起兴学街北至共青团路,总长度1414米,河道内大量污水和淤泥沉积,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加之河道上方蓬盖建筑物较多,施工环境恶劣,给整治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张店区人民政府组织精干力量,对张店区猪龙河蓬河段(共青团路-兴学街)进行河道清淤,昌国路猪龙河桥以东慢车道大约200米路段雨污分流改造,更换维修污水管道及河道蓬盖,清除河道淤泥,将按要求于2017年9月15日前,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