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决定举办淄博市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决定举办淄博市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以下简称“公益创投”)。公益创投是指公益领域内的创业投资活动,本次活动由社会组织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范围,自主创意设计公益服务项目,通过筛选评审并实施的项目可获得政府一定额度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宣传社会公益、满足社会需求、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以凝聚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合作共赢机制。 

二、项目范围 

参加公益创投的项目应面向基层社区并符合公益金使用范围,项目经费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所需。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1.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包括社区睦邻关爱、社区文化发展、社区共融等服务;

2.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包括家庭关系、家庭教育和家庭综合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

3.助老扶老服务项目,包括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其它关爱服务;

4.青少年公益服务项目,包括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亲子义工、社区儿童公益教育等服务;

5.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包括女性创业就业,妇女儿童教育、权益保护,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服务;

6.助残公益服务项目,包括贫困孤残儿童照料、残障人士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7.社会管理创新项目;

8.其它公益服务项目;

三、公益创投主体  
    公益创投主体为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年度年检合格,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项目申报前需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和初期资源整合;  
   (六)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七)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组织优先;经民政部门评估并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四、评审标准  
  (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在精神和物质需求方面有明显受益且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设计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必须针对市民的实际需求,惠及实施区域乃至全市一定比例的群众。

2.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3.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5.实施团队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获选项目评审标准 
 项目评选按百分制标准,权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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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经费安排  
    2017年公益创投活动每个项目资助资金5万元,2016年公益创投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已有其它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获选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 
   六、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作为主办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淄博市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指导下,制定公益创投活动的总体方案和项目评选工作,组织媒体宣传,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获选项目的奖励资金。协办单位为各社会组织指导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市热心公益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协助做好项目的动员申报及资格审查,协调落实具体公益创投项目,督促获选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工作开展。  
    公益创投活动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2017年8月1日8月20日)  
     1.发布公告。市民政局通过发文、信息发布会、报纸、网站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汇总材料。有创投意向的社会组织,可登陆“淄博社会组织网站”(http://www.zbnpo.gov.cn)“通知公告”栏目相关网页,下载填报《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于8月20日前报送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人:赵金娣,联系电话:2111588,邮箱:zbnpo0429@163.com,地址:淄博市瑞安路13号506室)。 
    3.资格审查。汇总材料后,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二)项目评审(2017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1.组建评审委员会。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组建由社会组织理论研究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专家、慈善公益专家、社区代表等相关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2.项目陈述。评审委员会听取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代表陈述关于项目设计初衷、实施计划、预期成效等的陈述。  
    3.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根据总分高低确定入选项目名单。 
    4.公式结果。评审完毕后,将评审结果在“淄博社会组织网站”(http://www.zbnpo.gov.cn)和“淄博市民政局”网站、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不能答复的,转交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处理(地址:淄博市张店区瑞安路13号,联系电话:3887721)。 
   (三)项目实施(2017年9月10日-2017年10月底) 
    1.签订项目合同。入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主办单位与入选项目团队正式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2.申请资金拨付。承办单位根据公益项目实施进度,起草运作资金拨付申请书,并附服务项目合同书,向主办单位申请拨款70%服务项目资金。 
    3.督促项目实施。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针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按申报承诺落实,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组织监督评估。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承办单位每月以书面方式,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定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总结(2017年11月上旬) 
    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交总结报告。第三方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对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认真听取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对完成项目好,达到预期效果的社会组织,一次性拨付剩余30%资金。

编辑: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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