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6年度水平评价结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7】35号),公布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淄博市共有17人通过评审。
分别是高青县教学研究室郭莉莉、桓台县实验学校陈秀、桓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曹文萍、桓台一中苏同安、淄博五中韩建峰、淄博一中刘可翔、高新区实验中学李传英、淄博理工学校耿颖杰、淄博实验中学朱桂兰、淄博市教学研究室陈鲁峰、临淄区教学研究室王会芳、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王翠霞、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王芳、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张树勇、张店区实验中学张学文、周村区第三中学吕承波、淄川区教学研究室陈田峰。
据悉,自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山东省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共组织两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首批淄博市产生10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此次评审分配淄博市17名参评名额,全部通过正高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