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6744户获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摘要 4月27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17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王宝霞,淄博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淄博市地税局副局长孙永祥,淄博市质监局副调研员荆刚出席发布会。会上,淄博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向媒体通报了全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开展情况,共有6744户获得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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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17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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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向媒体通报了全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开展情况

4月27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17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王宝霞,淄博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淄博市地税局副局长孙永祥,淄博市质监局副调研员荆刚出席发布会。会上,淄博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向媒体通报了全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开展情况,共有6744户获得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评价。

近年来,淄博市税务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淄博”的总体要求和到2020年建成市级“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部署,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以提高纳税人的信用美誉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自2004年开始,全市各级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密切协作,将国地税合作和信息共享渗透到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信息采集、级别评价、结果确定、结果发布和结果应用等全环节,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和工作流程的全市规范统一。

赵长亮介绍,规范分类管理服务办法。注重做好对不同级别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对A级纳税人采取激励保护措施,对B级纳税人采取鼓励提升措施,对C级纳税人采取鞭策督促措施,对D级纳税人采取限制惩戒措施。积极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将偷骗税、虚开发票税款超过一定税额的纳税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直接列入D级,加大与司法机关联合惩治力度,增大涉税违法犯罪成本,提高惩戒威慑力。

全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由市国地税部门于2017年2月24日联合启动。两部门共同对淄博市内37316企业纳税人2016年度的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评价共评选出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6744户,占比18.07%,B级28065户,占比75.21%,C级1545户,占比4.14%,D级962户,占比2.58%。4月20日,A级纳税人的名单已在各级税务机关网站向全社会公布。

对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税务部门将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如,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对D级纳税人,则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税务部门加强部门联合激励,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另外,税务部门还与金融机构建立了“银税互动”机制,并从2015年起共同与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建设银行淄博分行等十余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实现了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赵长亮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运用税收“大数据”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以及扩大联合激励惩戒范围等,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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