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淄博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市路网布局与建设不断提速,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进一步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近日,淄博拟出台《主城区城市道路命名原则和方法》,目前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旨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淄博市政府安排,结合淄博实际,对主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或已规划、未建成)的、尚未命名(或暂用名)的城市道路提出命名原则和方法。
根据征求意见稿,道路命名要遵循整体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规范性原则、指向性原则、特色性原则、不重名原则和尊重现状原则。
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主城区城市道路命名原则和方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3月15日前,对淄博主城区城市道路命名原则和方法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发邮件至邮箱yanbianban3170370@ 163.com。
命名方法
主城区由老城区(含南部城区)、新区、高新区组成,涉及范围较大,根据主城区的城市空间特征和道路现状,提出以下命名方法:
系列化命名
为便于记忆和使用,城市道路命名应遵循一定的规律,组成系列化的命名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名称系列。
系列一:以淄博历史文化特色元素命名。淄博市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大量历史人文资源可作为命名素材。南北向道路可以淄博的历史名人名字命名,东西向道路可以淄博的历史文化元素和著作命名。
系列二:南北向道路以山名命名,如原山、鲁山、泰山、天山等;东西向以河流命名,如黄河、沂河、太河、长江等。选择此种方案时尽可能将该地名在全国区域的大方位与道路在城区内的小方位保持一致。
系列三:东西向以表达政治思想及美好祝愿等方式命名,如崇文路、永定路、万福路等;南北向以经济发展、科技发展、产业兴盛、经济繁荣等词汇命名,例如兴业路、兴华路、兴盛路等。在部分区域也可以“国泰民安”等祥和寓意的字命名,也可以花卉植物名称命名。
系列四:结合沿路重要设施、历史古迹以及日渐消失的自然村落命名,保留历史记忆,延续地域文脉,也强化路名的标识性、传承性和可记忆性。
分区化命名
由于主城区涵盖范围较大,道路数量较多,在老城区(含南部城区)、新区和高新区建议采用不同的命名方式,并与区域内原有的道路命名方式相衔接,以明确道路的地域指向性。
老城区(含南部城区)现有道路多为传统路名和祝愿类路名,可采用系列一或系列三;新区现有道路多以城市名称命名,可采用系列二或系列四;高新区道路可采用系列三或系列四。
层级化命名
主城区道路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且支路数量较大,可采用层级化的命名方式,支路的命名方法与主次干路相区别。支路命名可采用系列一或系列四,结合淄博历史文化特色元素,以及道路周边建筑、历史古迹、自然村落等进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