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
“很多中药已经成为历史品牌,一旦名字改了,既会对企业造成损失,也会给老百姓的认识造成混乱。”提到中药改名字的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不无忧虑。
今年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其中提到,中成药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文件还强调,该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
药名含“灵”字的就超过2000种
有记者发现,在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数据库国产药品一栏中输入部分涉及更改的关键词,可检索到数千个药品批文,其中仅名字中含有“灵”字的药品就有2000多个。
“很多中药的名字是历史上形成的,有些中药名字确实涉及夸大宣传,但这是个别现象,不适宜大范围去改。”张伯礼说。
张伯礼举例说,中成药风油精的“精”字,指的是精油,并不涉及夸大宣传。老百姓也只是把它当成药品名字,并不会因此认为它有药效之外的神奇效果。而像至宝丹、安宫牛黄丸等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中药名字也是如此。
对于中成药一般不采用地名的要求,张伯礼认为这可能是考虑到以地名命名会影响市场竞争,但这一要求也不太合理。
“中药讲究道地药材,不同地域生长出的药材质量是不一样的。”张伯礼说,人参是东北的好,当归以“陇当归”为上乘,这是中药材的特点决定的,并不会影响市场竞争。
更名换号,还应三思而后行
“不能用管西药的思维来管中药。”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副所长朱建平搞了三十年的中医文献工作,他认为,中药命名新规的初衷可能是规范市场,出发点是好的,但一定要“非常慎重”。
朱建平介绍,国际上对西药的命名方法一般是依据药物的化学成分等,但是西药的成分相对单一,而中药的成分比较复杂,不适合用西方的方法命名。
“中医药的特点是科学与文化的结合,很多中药的命名都有悠久的历史甚至典故,不能只看到其科学的一面,忽视其中的文化因素。”朱建平说。
在朱建平看来,很多中药名称在古籍文献中都有记载,一旦改掉,中医药文化的脉络也切断了。而且,同仁堂、云南白药、片仔癀等“老字号”是中医药原创的标志,如按照不能使用地名、企业名等要求改掉,也不利于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不能既提倡培育民族品牌,又不让讲民族品牌,这是自相矛盾的。”张伯礼建议,对于待批准上市的新中成药命名,可以严格把关,避免夸大宣传和迷信因素,而对于沿用已久、老百姓都认可的中药名字,不能“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