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3月21日开始网报

摘要 3月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3月21日开始网报。

3月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3月21日开始网报。

根据规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据了解,为方便申请人申报和及时获取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认定工作分2批次进行,第一批网报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5月10日前发证。第二批网报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8月15日前发证。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做出认定合格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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