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摘要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日至8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淄博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淄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日至8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淄博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淄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回头看”,是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淄博实际,市委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整改。

一是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市委作为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坚持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动员部署、调度安排,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多次提出要求、作出批示,督导重点问题整改和案件办理,明确提出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严肃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实的作风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是及时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均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3个专项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所有整改事项,坚持“一个口子对上、一个漏斗向下”的工作机制,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汇总、一通报制度,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淄博市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将反馈的3大类10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梳理形成了39个具体问题。同时,建立整改落实机制,由3位市委常委牵头负责,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分别牵头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不贰过”。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督导,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的意见。市领导分别约谈了各区县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市委整改办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关于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通知》,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制定了《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建和财经纪律两个专项检查,组织举办了市属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培训班,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将2个月的集中整改时间划分为10月31日、11月15日、11月30日、12月14日四个时间节点,对各项措施倒排工期、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销号,完成一批即上报一批,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市级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省委和市委全会专题报告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发挥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党建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每年听取区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同时,市委出台了《中共淄博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全市和市级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的督导检查。成立基层党建专项检查组,对全市113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先后举办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示范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督导检查情况,下发《关于基层党建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对4个单位相对比较典型、比较突出的9个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责令市级各大班子党组带头对近年来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回头看”,以上率下,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措施,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同时,修改完善《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市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规范市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2、关于“机关党建缺失,许多部门单位机关党的活动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格、换届不及时”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举办市属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培训班,113名党委(党组)书记,各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参加了培训,市委书记王浩同志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带头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作了强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市直各部门单位认真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确保准确把握、从严落实关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各项要求。二是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关系。要求市级大班子党组、各区县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本单位多名党员领导干部编在一个党支部、党小组情况进行排查摸底,迅速整改。对相关领导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进行了重新编配调整,并组织对市直部门党组织设置进行了检查。三是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对重点抽查的12个部门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特别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规范提升,逐个予以督促指导,从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等各个方面排查,做到了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市人大机关、市地税局机关党组织按要求完成了换届选举,并制定了有关制度措施,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3、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举办全市党费收缴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组织(人事)科长进行专题培训,印发明白纸、党费收缴工作手册,对党费收缴有关政策进行解读辅导。指导各级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深入排查,建立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对收缴党费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严肃问责追究。针对淄川公安分局存在的问题,责成淄川区委对淄川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区公安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市法院党组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进一步严格了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二)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4、关于“部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一次,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倒逼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市纪委总结2016年第二批巡察监督工作情况,部署第三批巡察监督工作,召开了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研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路措施和方法途径。研究制定《关于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以及纪律审查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各派驻纪检组梳理出99个对权力集中部门单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89条加强监督的制度性意见。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17年1月3日,淄博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王修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严明纪律规矩,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

5、关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及时通报曝光。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的通知》,分77批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起。2015年,选取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了《淄博市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汇编》。二是加大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问题,组织市政法各部门开展了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细化分解了13种具体违规情形行为,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对市旅游局原局长未经集体研究擅自挪用旅游质保金问题,依规依纪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加大对涉案资金的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财产损失。三是强化源头防控。市委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认真检查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责成淄博高新区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在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力度,防止出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同时,在全市开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重点案件。

6、关于“有的市直部门单位违规违纪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针对有的部门单位违规违纪向下属协会及经济实体转嫁费用问题,市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按要求退回了相关费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组织处理。针对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全市采购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意见》,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防止相关问题反弹。责令市统计局、淄博职业学院对招投标行为作了规范,严格政府采购管理。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仍较普遍”问题

一是及时予以清退。对部分市直部门违规发放移动通讯费用补贴、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等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令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精神文明奖发放进行规范,对发放范围进行了重新核定,对不在发放范围的全部收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以来,市纪委开展了5批次、对71个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开展了违规发放移动通讯费用补贴、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等专项检查,对违规用公款缴纳、报销的话费全部予以收回。结合全市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共检查126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涉及4大类问题资金2000多万元。三是加强制度规范。制定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移动执法终端设备配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移动执法终端配备范围、标准、审批程序、预算安排等作出具体规定。责令淄川公安分局党委与各单位逐一签订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堵塞漏洞。

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数额大且无公函接待现象普遍”问题

在全市281个部门单位开展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对75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抽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原始凭证手续不全、使用公务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淄博高新区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制定了新的《高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严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责令齐商银行制定了《齐商银行接待管理办法》,实行接待清单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了全面规范。

9、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通知》和《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84个市直部门单位逐一开展公务用车清查登记和核实工作,对保留的148辆机要通讯应急用车逐一登记。市车改领导小组出台了《淄博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管理使用办法会议纪要》,对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予以规范。目前,市级党政机关除核定保留必要的公车外,已不存在其他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的车辆,个别单位存在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已予以清退。下一步将通过建立集中管理平台、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问题

一是对精文简会作出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文件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加强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会议数量、规格和发文数量、质量。二是组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形成争创先锋岗、争当先锋个人的良好氛围。完成“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引导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三是严格实行“定承办人、定责任人、定包案领导、定审理方案、定结案时间”的五定责任制,实行约谈主要领导制度,对于清理未结案件工作推进不力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予以问责。

三、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市上下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负责、对淄博干部群众负责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以上率下,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实际成效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把责任压实到党的工作部门,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抓党建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三是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深化创建“时代先锋”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对标先进、创先争优。完善党内生活监督保障机制,规范完善党组织生活。四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深化区县常态化抽查自查、市里重点抽查工作机制,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及时发现查处。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通报曝光和问责追责力度,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六是倡树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倡导“六个干”工作要求,完善正向激励和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全部身心交给工作,把个人事情交给组织,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坚持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发展,把整改工作与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密联系起来,与推进落实“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十个新突破”结合起来,加快转型发展、走在前列,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3182766;邮政信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市整改办公室,邮编:25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淄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bszgb@163.com。

编辑:yu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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