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在淄博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淄博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执行会长黄艳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信用淄博建设 构建信用体系平台”的建议》,黄艳萍说:“信用建设是社会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政府守信,行政效率能够大幅提高;个人守信,才有利和谐社会建设;企业守信,能够减少债务纠纷,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由于长期从事投资行业,黄艳萍委员对信用体系建设有着很深的感受,她说,2016年5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明确“到2018年,基本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与运行机制;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然而,淄博与国内其他许多城市相比,信用建设的步伐仍然较慢。
“目前,淄博的信用建设中有几点疏忽,首先是涉及部门多,多头管理,相比之下,国内的威海、无锡等城市则专门成立了市政府信用建设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挂职,可更好协调各单位的分工工作;其次是平台建设进度较慢,今年1月,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前期咨询服务采购公告发布,2月平台(一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相比之下,省内已有7个地市的信用平台进入建设开发阶段,我们的进度明显偏慢了。”黄艳萍认为,许多地方已经将企业信用报告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必要条件,但淄博在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方面还没有出台类似规定,以引导企业进行信用建设。
就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黄艳萍在走访企业、淄博信用协会及其他城市的基础上,提出了方法建议。
——政府支持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建立市诚信建设办公室,主要领导挂职推进,改变“多头共管”的局面。
——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中,将企业信用报告纳为必要条件,只有出具信用报告才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中。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联合税务、工商、银行、卫生等各部门,互通信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信用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信用队伍专业人才建设,加快信用人才培养,引进外地权威信用机构为淄博服务,同时扶持本地信用机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淄博信用协会等商协会在信用淄博建设中的桥梁作用。
“信用建设,舆论先行。”黄艳萍建议,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主导、媒体支持,对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进行表彰,在主要媒体开设“信用淄博”专栏,大力宣传信用淄博建设,宣传信用体系建设,让市民了解信用在生活中的作用,养成遵守信用的良好习惯,同时加大“信用红黑榜”的曝光力度,让信用深入人心。(隋旭光 周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