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张店区首届“和谐使者”选拔产生。10位在一线服务市民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获此殊荣,他们同时将被纳入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库。
据了解,张店“和谐使者”是指为社会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基层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活动起到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根据《张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和谐使者”需符合取得区级以上专业成果或荣誉,在相关的服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积极的社会影响力;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具有社会工作相关工作资质等条件。
张店“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5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内享受区政府津贴,每人每年5000元。“和谐使者”纳入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库,张店区委组织部每年将组织部分和谐使者参加区情考察、咨询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