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出台《鼓励社会人才机构引才的激励办法》,重奖人才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鼓励社会人才机构引才的激励办法》的出台旨在发挥社会人才机构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人才机构为淄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明确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分别给予奖励。对于引进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海外院士)的,每人次可获得10万元奖励;对于引进第二类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人才的,每人次可获得5万元奖励;对于引进第三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等人才的,每人次可获得3万元奖励。 (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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