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缠身借卡赚“快钱” 心生贪念“黑吃黑”获刑

摘要 债务缠身的张某,本想通过出借银行卡赚取“快钱”,却心生贪念,上演“黑吃黑”戏码,将犯罪分子的不义之财据为己有。张某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债务缠身的张某,本想通过出借银行卡赚取“快钱”,却心生贪念,上演“黑吃黑”戏码,将犯罪分子的不义之财据为己有。8月14日,记者从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张某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张某因债务问题焦头烂额,为寻找来钱门路,他在某社交软件上发现有人高价租用银行卡走流水。尽管明知对方可能是利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资金,张某仍被利益冲昏头脑,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手机以及身份证等提供给对方使用。对方使用该银行卡走账4万余元后,在卡内留下2500余元作为酬劳。

此后,张某又根据上线安排,前往安徽省将自己名下另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由于该银行卡日转账限额为2000元,当日转入卡内的5万余元无法转出。上线与张某约定第二天到银行取现,然而,张某此时已心生占有该笔资金的想法。他通过手机银行挂失银行卡,偷偷购买高铁票连夜返回住所地,并将上线的微信和电话拉黑。随后,张某补卡并将卡内的5万余元取现用于还债。

尝到甜头后,张某愈发大胆,开始主动通过网络寻找用卡人。找到目标后,他前往陕西省西安市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线使用。上线指使被骗人员将6万余元资金转入张某有转账限额的银行卡后,张某以出去买东西为由摆脱上线控制,故技重施将银行卡挂失。次日,他去银行补卡并将卡内6万余元取现,再次用于还债。当上线向张某索要钱财时,张某拒接电话并将上线微信和电话拉黑。

2024年10月,因向张某卡内转账的被骗群众李某等人报案,桓台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将张某抓获并移送桓台县检察院起诉。2025年5月,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向桓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期间,张某赔偿了被骗群众李某等人的经济损失,但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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