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开展,构建部门引导、保险支撑、机构参与、企业配合的共建共治共赢事故预防服务工作格局,减少入企频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走深走实,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的通知。
建立三方联动机制
安责险承保机构联合选定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事故预防服务协议,安全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做好相关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的事故预防服务与市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工作统筹安排、深度融合。
规范工作流程
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填写《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相关业务科室留存,一份交规划财务科,一份交安全服务机构。安全服务机构根据业务科室工作要求从专家库抽取专家,并配合业务科室开展好相关工作。业务工作结束后,服务专家将检查情况(工作内容和检查结果)汇总移交给安全服务机构,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事故预防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将服务情况上传至安责险服务监管平台。对年内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等未涉及的企业,安全服务机构结合相关业务科室和区县应急局相关工作,按照协议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实现全市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全覆盖。各区县应急局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衔接,共同落实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
服务费用保障
从2025年7月1日起,每年6月30日前,安责险各承保单位按照应急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将事故预防费用(按照上年度保费收入的10%)支付给安全服务机构,安全服务机构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及时支付专家费用。
相关要求
(一)安责险承保单位要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积极支持配合安全服务机构工作,每年6月30日前,将安责险承保企业名单和保费情况报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及规划财务科,将应提取的事故预防费用支付给安全服务机构。
(二)安全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和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需要,认真履职尽责,立足服务内容,聚焦隐患排查,强化整改落实,指导企业开展好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4号),市应急局规划财务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要不定期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复检等方式,对安全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整体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市应急局、各安责险承保机构和安全服务机构要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三方联动机制,确保安责险事故预防工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