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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3月30日至5月7日实行火情日报告制度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3月30日发布通知要求,即日起至5月7日,各市森防指办公室须严格执行火情日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报省森防指办公室,遇有重要火情随时上报。

编辑:      2021-04-01 09: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