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2月26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在工商总局召开联合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同志通报本系统工作情况,并对2018年工作提出要求。
7月8日,工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