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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合理有效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1月15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月25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编辑:      2021-02-26 09: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