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淄博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立法情况。
为加强淄博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的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对《办法》草案送审稿组织了审查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组成调研组进行了立法调研,听取了区县有关部门、镇(办)、村(居)、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征求了各民主党派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市司法局会同有关方面对《办法》草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
2024年12月30日,《办法》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价值理念,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淄博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了职责明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为增进淄博民生福祉,推进平安淄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