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所辖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5年以上青岛市所辖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一)岗位查询
遴选具体岗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对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由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一般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和学位验证、近五年考核证明、现聘岗位类别、等级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盖章。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上午9:00-11:30
考生凭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无指定参考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性知识、岗位职责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遴选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网信青岛公众号公布,按照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指定参考教材。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岗位和遴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
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遴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向全体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网信青岛公众号公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和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网信青岛公众号公布。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察和体检工作,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造成的空缺,由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集体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遴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网信青岛公众号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遴选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916037
监督电话:(0532)8591695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