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淘汰铜冶炼相关资产、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资产,正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对外挂牌转让,转让底价13247万元。欢迎垂询!
具体信息如下:
挂牌信息
项目名称: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淘汰铜冶炼相关资产、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资产
转让底价:13,247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1323
保证金:3,000万元
转让方: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设备存放地:烟台市芝罘区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09至2025-02-11
重要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要拆除标的所在地的建构筑物(包含地基部分),如拆除地基部分,须对地面进行原土回填平整,地面及以下沟、坑不得采挖,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废旧钢材等物资,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堆放到指定场地。
3、受让方及拆除施工单位进入拆除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拆除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对拆除、运输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拆除过程可能产生的废物和同属于标的范围的存量废物,由受让方严格按规定合法处置,处置过程中的相关处置合同、服务合同、运输合同、管理台账,转运联单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完成并承担,处置完成后相关纸质文档留档转让方,原则上废物处置进度和拆除进度须同步推进。
5、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6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接收、拆除、运输、原土回填、平整等工作。经现场验收合格,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按标的成交价款的0.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6、山博评报字〔2024〕第022号评估报告中车辆序号1及序号10,合计八辆陕汽牌自卸车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挂牌价格不包含八辆陕汽牌自卸车评估价值。
处置资产明细表,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公告页,查看下方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
谭先生,0535-6237968
报名联系
王女士,0531-8127 2777
欢迎垂询!
上述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构成本交易机构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投资人可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查阅更多信息。上述内容中使用的图样等资料来自于项目方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