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深化生态赋能成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学,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士龙,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继元,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的硬道理。近年来,淄博市紧密围绕“双碳”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生态赋能,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多个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为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可圈可点的答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科学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有效推动了各级责任落实。顶格成立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实行市级大班子领导全员挂包生态环保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突出问题,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研究、部署、调度、督导,带头抓推进落实。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重构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治理模式、制度执行三大链条,横向设立工业、自然资源等12个专业委员会,纵向明确从市级领导到社会各界6个层面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单一部门向全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共同抓转变。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环境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打造“刑责治污”淄博模式。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控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为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福祉。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去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比十年前下降了57.7%,列全省第1位,淄博市是2020年以来全省唯一一个实现持续改善的城市;优良天数由91天增加到219天;综合指数改善幅度达到55.8%,列全省第1位。身边的水越来越清了,全市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标准,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水环境质量指数始终位列山东省前2位。身边的生态越来越美了,生态质量指数(EQI)连续三年列山东省第4以及全省内陆城市第1,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文明强县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
坚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基底。一是聚焦群众期盼,全力做好民生事项服务保障。创新思维、改革路径,最大限度运用政策、技术、服务等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思路,创新实施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和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强力推进固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力筑牢生态本底。创新引领33家企业参与规划建设2处恢复性生态损害赔偿基地,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实践。二是突出理念革新,增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内生联系。紧密结合当前经济趋势及企业发展实际,创新建立对企会商、入企帮扶机制,累计对300余家次企业进行了协商减排。三是围绕服务提质,助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建立重大项目保障机制,首创“无缝衔接”压茬审批工作模式,采取全市统筹调剂、削减量预支的方式,完成40个项目总量确认,全力保障“鲁油鲁炼”、天辰齐翔己二腈等743个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创新一套举措,全力做好绿色低碳发展服务保障。大力推动示范试点建设,推进6个近零碳试点单位开展创建工作,2个企业开展了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项目,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为全市的绿色低碳转型树立了标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连续3年超额完成省对市下达的下降目标,全国碳市场交易两个履约周期均顺利完成。
坚持系统观念,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包括环境质量、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和污染物组分站等监测网络建设,织紧织密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建立了环境空气质量“四级”监管体系,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率位于全省前列。同时,深入开展污染物组分监测网络建设,在山东省率先大规模开展VOCs组分监测站建设,建成VOCs组分监测站18处,并与国家环境科学院合作建设了环境空气监测超级站,配备了空气子站、颗粒物组分、臭氧及前体物等30余套监测设备,实现200余项参数的实时监测,是全省监测项目最为齐全的监测站之一。在水环境监测方面,接入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点位245个,布设46个河流断面、2个湖泊水库、4个饮用水水源地、12个排污管网共计64处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基本实现了全市地表水全流域自动监测全覆盖。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行稳致远。持续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新模式,按照“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的理念,优化整合执法事项,深入推行“无感执法”,统筹市县两级开展8轮次联合执法检查,涉企督导检查同比减少40.7%,非现场执法占比41%,有效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今年以来,研究制定了56项规范执法相关机制,其中《淄博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创新实施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对23类首次发现、及时整改等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在依法行政的同时给予企业容错空间,为企业营造了适度宽松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