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众洁日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家庄众洁日化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家庄众洁日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深泽县方元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83359052072。
法定代表人李永峰,经理。身份证号码132323198011080615
执行案号:(2024)鲁0323执1663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2022)鲁0323知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5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石家庄众洁日化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3244190
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百菲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宏伟、淄博郡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宏伟、淄博郡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百菲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宏伟,男,1980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97号甲9号1号楼2单元101室,身份证号码370323198008210012。
被执行人:淄博郡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东儒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MA3PNUR047。
执行案号:(2024)鲁0303执517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2023)鲁0323诉前调书70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悬赏标的:欠款427000元、诉讼费3853元。
悬赏金额:凡向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宏伟、淄博郡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3251207
联系人:刘法官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兴海与被执行人王同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同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兴海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同玉,男,1978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沂源县西里镇前西里村,身份证号码370323197806062312。
执行案号:(2024)鲁0303执1877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2024)鲁0323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借款49798元、案件受理费558元、保全费57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同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3251207
联系人:刘法官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绵平与被执行人张洪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洪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洪建,男,197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沂源县健康路3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102197309233739。
执行案号:(2022)鲁0323执758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323民终64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1302770.46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洪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除外)属实并执行到位,给与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8%作为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3256787
联系人:崔法官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齐中山与被执行人吴胜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胜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胜勇,男,1970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沂源县和源名居4号楼西单元101号,公民身份号码:371428197003284032。
执行案号:(2018)鲁0323执1670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3民终1187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489287元劳务费、办公费、诉讼费。
悬赏金额:凡向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吴胜勇具体居住地、即时活动地点或工作单位,根据线索,经法院核实,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或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一次性奖励5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3242530
联系人:崔法官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敏庆与被执行人康超、山东江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康超、山东江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康超,男,1968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大仲村西康村,公民身份号码:371324196803289813。
执行案号:(2024)鲁0323执820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323民初3373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85900元借款及诉讼费。
悬赏金额:凡向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康超具体居住地、即时活动地点或工作单位,根据线索,经法院核实,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或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一次性奖励1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3256787
联系人:崔法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