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国家和全省名录申报、评审为抓手,建立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山东省图书馆等14家单位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966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分列全国第三、第四位;五批次9064部古籍入选《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评选批次在全国位居第二,入选数量位居第一。
编辑:王蓓蓓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国家和全省名录申报、评审为抓手,建立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山东省图书馆等14家单位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966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分列全国第三、第四位;五批次9064部古籍入选《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评选批次在全国位居第二,入选数量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