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法院到池上镇赵庄村发布《古树司法保护提示书》

摘要 正值世界环境日,博山法院、博山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护古槐”法治宣传活动。在池上镇赵庄村,双方针对900余年古槐树保护,联合发布《古树司法保护提示书》。博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华振,博山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于波,博山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干警参与活动。

正值世界环境日,博山法院、博山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护古槐”法治宣传活动。在池上镇赵庄村,双方针对900余年古槐树保护,联合发布《古树司法保护提示书》。博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华振,博山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于波,博山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干警参与活动。

“大爷,这棵槐树得多粗啊?”

“这是我们的神母槐,五、六个人环抱都抱不过来啊,小时候我们好几个人还在树洞里藏呢。”

《淄博古树》记载,“我市最古老的一株古槐,生长在博山池上镇赵庄村,依然生长十分旺盛”。日月变幻,岁月流淌,这棵苍劲的古槐在一代又一代的守望中,坐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我们是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今天就是来发布《司法保护提示书》的,有破坏咱们神母槐的,就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了。”

“那可太谢谢你们了,这可是我们的神树,我们的根和魂啊!”

古树名木是具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是地域生态环境的“见证者”,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集中展示,干警们向村民和游客现场宣读司法提示书,征求保护古槐的建议,发放森林、林木保护的相关法律材料,提醒村民和游客要热爱乡村环境资源,守护好这片好山好水,爱护好家乡一草一木。


“这只喜鹊是怎么回事?” 在宣传过程中,一只小喜鹊从古槐上突然坠落下来,干警们急忙上前查看,轻轻捧起小鸟查看有没有摔伤。“没有大碍,只是还太小没有站稳。”

在安抚和看护下,这只小喜鹊不一会便扑棱起翅膀,钻进了郁郁葱葱的枝叶中,重新投入了古槐的怀抱。这则小插曲也为此次“法护古槐”活动增添了一份别样的生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美美与共正是我们坚定司法守护的最大期盼。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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