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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7日 星期四

临淄区全面完成退役军人自行保管人事档案集中收集工作

摘要 临淄区自5月20日集中开展接收自行保管档案工作以来,截止6月5日,累计收集111卷。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是反映退役军人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社会关系的重要材料,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开展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精准服务退役军人的重要准则。多年来,部分退役军人的人事档案因各种原因由个人自行保管,档案管理部门拒绝接收,影响其退休等手续的办理,且存在丢失、损毁的危险。为了解决退役军人自行保管人事档案存在的各种问题,临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省、市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退役军人自行保管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结合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谋划、精准施策,制定档案收集工作时间表,分期分批有序收集的工作流程,打造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移交管理利用“临淄样板”。临淄区自5月20日集中开展接收自行保管档案工作以来,截止6月5日,累计收集111卷。

本次档案收集工作,临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镇(街道)和村(社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结合常态化联系走访工作,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摸底公告,广泛宣传,积极扩大政策知晓面,同时抽调精兵强将,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按照退役军人本人自愿申请,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管理人员与退役军人本人共同启封,完成档案数字化后,档案管理人员与退役军人本人对原始档案及目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由退役军人本人在数字化后的目录上签字,工作人员装订成册、单独编号、另册管理的工作流程进行。最终,将集中移交至临淄区档案馆统一保管。

下一步,临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工作细化流程,切实推动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和利用,全面实现退役军人档案、台账等资料的录、存、归、查一体化,全力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多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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