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掮客涌现的时期,常常伴随着城投债务的快速累积。
为一只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融资24亿元后,李俊没想到,他会在日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理由是贪污罪。2023年11月的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李俊1976年出生,从柜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李俊辞职,转任华融证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直至2021年11月离职。
问题出自一笔因撮合而来的巨额资金。
2016年,贵州省贵安新区的3家城投公司(开投公司、金投公司、产基公司),成立二期产业基金,规模为30亿元。3家公司出资6亿元,同时引入24亿元社会资金。
根据判决书,李俊与时任开投公司高管田丰以及另外两人商议,计划推进该笔融资业务,并找到了急于打开贵州市场的平安银行贵阳分行作为资方。
田丰曾明确告知李俊,公司不允许支付居间费。李俊等人寻找了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重庆德镁公司),作为二期基金的GP(普通合伙人),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获利。
2017年,30亿元资金到位,成本为6.99%/年。其中,重庆德镁公司管理费为0.28%/年。重庆德镁公司收来的管理费中,扣除10%的税费和10%的挂靠费后,剩余资金李俊与田丰等人分成。
其中一人分得45%,李俊、田丰与另外1人共分得剩余的55%。截至案发,四人从管理费中共套取1006万元。2021年12月底,李俊被贵州黔南州监察委员会留置,后移送司法机关。
公诉机关指控,李俊向平安银行谎称,重庆德镁公司得到了开投公司支持。同时,田丰向开投公司谎称,该公司系平安银行要求引入。最终导致重庆德镁公司进入二期基金。
一审法院认定,李俊伙同田丰等人,利用田丰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列基金管理费的方式,骗取公共财产。此外,李俊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吴超)
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