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了解到,在全国工商联日前印发的《关于认定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中,淄博市8家商会被认定为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
8家商会分别为淄博市女企业家商会、淄博市江苏商会、淄博徽商商会、淄博内蒙古商会、淄博川渝商会、淄博市菏泽商会、淄博市温州商会、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商会。
近年来,淄博市工商联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商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商会作用更加明显,为助力淄博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崔晓蕾)
来源:淄博日报
编辑:周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