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3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面对经济运行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积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退役军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就业政策不断发力
优化税收政策。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标准从1.2万元提高到2万元,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更大支持。制定就业援助政策。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引导投身乡村振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持续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等方面支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研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推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助力广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已开始履行司法程序。
二、就业服务扩面增效
畅通供需信息。开展2023年度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全国共举办招聘会1.15万场,提供岗位约706.7万个,约39.4万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拓宽就业渠道。会同中央统战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部门,举办第四批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签约仪式,69家企业将为退役军人提供约26.4万个专项岗位;联合应急管理部组织消防员面向退役士兵专项招录,全年共招录4600人,占招录总计划的1/3;会同外交部持续选拔优秀退役军人进入驻外使领馆安保岗位工作;指导京津冀“通武廊”地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地区推进协同发展,促进退役军人人力人才资源跨区域就业。拓展职业空间。组织召开全国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会,梳理成效做法,助力“兵教师”政策落地见效。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开展师范专业学历教育9571人;举办教师资格证专项培训班130期,5661人参训,1348人考取教师资格证,852人上岗。
三、创业环境持续优化
用好平台抓手。举办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交会,邀请1.4万个优秀军创项目参展。指导长三角地区举办首届长三角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和优秀退役大学生高端研修班,开展结对创业帮扶。强化载体支持。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挂牌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1988个,共有退役军人创业导师12906名,累计服务退役军人约23.5万人次。加大服务力度。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启动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切实增强对退役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支持,提振发展信心,带动更多就业。做好典型引领。在《人民日报》刊发2023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引导激励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营造全社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教育培训稳步推进
规范研究生认证程序。2023年首次承担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退役军人考生身份认定工作,累计核实38399名考生的退役军人身份,38043人身份无误,通过率为99.10%,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加大专升本政策优惠。协调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以会议纪要形式延长免试专升本报名时限,为春季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层次创造便利条件。推进培训进高校试点。会同教育部印发通知,选取北京、河北等7个省(市)开展校内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观、择业观引导,促进培训与需求有效对接。深化跨省异地培训试点。指导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研究设计异地经费结算、培训服务管理等制度,推动形成教育培训方面首个跨省会签文件,着力解决跨省异地参训难问题,提高培训有效性。全年助力26.7万名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组织适应性培训27.5万人次,技能培训14.8万人次。
今年,我们将坚定信心、稳中求进,顺应退役军人就业需求新变化,在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观念引导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目前的向好态势,汇聚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强大合力,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