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累计获得上下游生态补偿资金1200万元

摘要 11月23日,在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负责人就高青县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回答了记者提问。

11月23日,在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负责人就高青县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悉,高青县作为淄博市唯一的沿黄县,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做活“水文章”, 全力打造特色样板区,累计获得上下游生态补偿资金1200万元。

做实做活做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文章”。高青县坚持“四水四定”,对黄河沿线实行最严格保护,开展全流域综合治理,2021年以来,黄河、支脉河2处国控出境断面达标率100%,优良水体比例100%。通过国开行贷款、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13亿元,以沿黄镇办为重点,全县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已完成120个行政村的治理任务,2023年底前沿黄镇办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全县覆盖率达到60%。

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板。高青县着力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产业项目融合难题,创新谋划实施高青县支脉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成功入选全省八个、全市唯一一个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优化全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导向,积极打造“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争创齐鲁乡村生态振兴“高青样板”。锚定近零碳排放发展目标,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经验,高青县及辖区内的芦湖村、第六中学成功创建近零碳城市、社区。擦亮生态品牌,常家镇、花沟镇、田镇街道先后成功入选省级“两山”基地及生态文明示范区,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上先行示范。

来源:博览新闻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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