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放在车上,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就不见了呢?”8月25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科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钱某的报警,称其孩子放在小区楼下电动车上的平板电脑被盗,现价值1000余元。
据钱某描述,半个小时之前,她的女儿将平板及充电宝随手放到电动车上后,便去超市买东西,回来时发现被盗。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会同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同步上案。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于8月28日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嫌疑人毕某(男,吉林人,某外卖公司员工)。案发当天13时许,他来到钱女士所居住的小区送外卖,准备离开时,发现单元门口的电动车上悬挂着一个头盔,里面放着一个平板电脑和充电宝,顿时萌生了盗窃的心思。他环顾四周确定无人经过后,将其放进自己的外卖箱里离开了。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之后,毕某感到非常的后悔,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目前,毕某因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张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