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高青县法院通过执行和解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锦旗上的一句“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感谢之情。
据悉,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同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执行员发现被执行人债务累累,偿还能力较低,而申请执行人的妻子常年患病,也急需这笔欠款治病;与此同时,执行员了解到双方有多年合作基础,存在和解的可能,于是多次组织上门调解,努力推动双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执行员聚焦双方争议的焦点,耐心细致地分析,梳理责任与义务,随后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阐明被执行人目前资金困境,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向其说明强制执行对其公司的影响。最终,在执行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被执行人通过多方途径借钱分多次偿还了剩余全部欠款46338.59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执行是做人心的工作。”做好执行工作,能够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及时兑现,也能够让被执行人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下一步,高青县法院将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既要有执行力度,也要兼顾司法温度;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要减轻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做到因案制宜,实质化解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赵新鑫 王卫卫)
来源:高青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