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农村大集”全面整治 让村民安全放心消费

摘要 日前,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化农村集贸市场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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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贸市场是村民购物的重要渠道,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推动全市农村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化农村集贸市场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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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是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消除市场风险隐患为着力点,按照“打基础、谋长远、抓创新、求突破”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依法履职、全面规范”和“活而不乱,繁荣有序”的原则,以乡镇驻地首集和其它农村大集为重点区域,以经营主体资格、假冒伪劣、商标侵权、食品安全、虚假宣传、禁售商品、价格、计量、消费欺诈等为重点内容,持续全面开展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把市场秩序整治好、把监管风险防控好、把长效机制建立好、把群众利益维护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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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突出监管整治靶向性,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日常监管,着力解决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肉制品、熟食、食用油、调味品、酒、散装食品及现场加工制售摊点的规范治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快检进大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以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儿童玩具、五金电器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对剧毒鼠药、药品、人民币图案冥币、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违禁品监管,强化对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消费环境建设,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升品质消费意识,探索推动农村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王若鹏 贾莹)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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