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聚焦服务“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有效举措促进全市消费持续恢复,扩容提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十大提升行动包括:
一是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增效提升行动。积极引导新增市场主体承诺亮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持续在实物消费、网络消费、服务消费领域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加深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快递物流、金融消费、公共服务、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的创建力度,推动创建活动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力度,新公示3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优中选推8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创建和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创建标准要求,健全整改退出机制,提高创建活动质量。
二是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扩展提升行动。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定《淄博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年内新增1万家承诺单位,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承诺单位达到2.5万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50家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鼓励支持连锁经营业态承诺异地异店退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支持引导其通过平等协商与场内经营者共同建立先行赔付保证金,提升消费者信心。
三是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提升行动。开展“五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按照“七有”四规范要求,在消费集中场所、行业协会等继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录,年内新建设147个,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000个。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费纠纷和解能力,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评价,培树20家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积极开展维权、工作成效明显的“五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典型,引领消费维权服务站效能整体提升。
四是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拓展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对标创建标准、申报流程、评估指标、验收方法,以区县政府为主体,选择1至2个区县开展试点,促进区域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网络经济全业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创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形成网络市场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合力。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夯实基础,积极申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引领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网络交易平台“四亮”提升行动。在“3•15”“6•18”“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行政指导,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标识,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合规指引。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宣贯力度,提高消费者网络购物维权意识,推进网购商品无理由退货义务落实。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实施网监机构自主监测与第三方机构专项监测相结合,加大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覆盖面,实现网络交易监管主动出击。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拳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六是消费投诉举报办理质效提升行动。严标准推进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依托12315平台提供7×24小时服务,依法高效办理12345等渠道的消费投诉举报,确保消费纠纷解决率保持在高位水平。建立投诉举报数据监测和预警机制,发现消费风险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布工作预警和消费提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每月公示区县局12315效能评估评价结果,打分排名,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引导消费纠纷易发企业建立线上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推动ODR单位高质量发展。
七是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提升行动。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个案信息。每个区县选择2家以上大型商场、市场或商业综合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鼓励引导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主动向社会公示被投诉数量、投诉内容、解决结果、客户投诉率、内部惩戒等相关信息,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
八是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提升行动。以消费者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为导向,聚焦公用事业、景区门票等与消费密切相关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不公平格式条款。广泛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你提我点”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相关消费领域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挥律师顾问团队作用,收集并梳理点评合同条款,汇总点评意见,形成典型案例,跟进开展综合整治,督促经营者整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合同范本扩容提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展合同范本制定推行工作,并适时向省局推荐,力争提升为全省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规范合同格式条款。
九是创建标准落地提升行动。深化“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工作理念,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贯穿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编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纳入利企惠民政策包和普法清单管理。在商场、街区、景区、商圈、市场等开展“送标上门”“你点我讲”“巡回宣讲”“消费教育进社区”等宣标贯标活动,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落地落细,促进创建单位拉高线提品质。
十是典型培树提升行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力度,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集中报道和日常宣传,推出创建工作典型,讲好创建故事,传递诚信力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扩大创建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的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放心消费在淄博”示范创建活动是民生、民心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通过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提升行动,促进消费不断增长、升级,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努力把淄博打造成放心消费环境新高地,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支撑。(贾莹 周赤诚)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