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发出首张市场主体迁移登记营业执照

摘要 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优化改造后的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和综合业务系统,10月9日,发出首张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次办好”营业执照,实现省内迁入企业登记信息数据迁移自动导入、网上办理。

为解决市场主体办理迁移调档和变更登记重复申请、“往返跑”问题,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优化改造后的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和综合业务系统,10月9日,发出首张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次办好”营业执照,实现省内迁入企业登记信息数据迁移自动导入、网上办理。

“如今,实施‘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之后,我们只需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在‘省内迁移’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写需要变更、备案的信息,直接进行住所、名称等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等待办理结果即可,不必两地往返跑了。”作为首个迁移登记受益市场主体,淄博纽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初爱辉拿到营业执照后说,不到30分钟,他就顺利完成了从档案迁移到住所变更至淄博高新区的所有流程。

为有效提升迁入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体验度,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省级“一窗通”服务平台增加的企业电子档案线上共享和移交功能,将线下调档程序改为登记机关线上共享调档,使市场主体申请迁移调档和住所变更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只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住所迁移,实现企业迁移业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在此次改革举措推出后,省内档案迁移和变更登记原则上不再向市场主体出具《准予迁入调档函》文书,对于外省迁入的企业,需对拟迁入企业名称、住所变更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迁入变更登记条件的,出具《准予迁入调档函》,避免了完成迁入登记后,因企业长时间不进行变更登记,而导致公示信息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现象。(徐勐 于慧杰 杨潇东)

来源:淄博晚报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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