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青岛高新区”)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也是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其中,胶州湾北部主园区自2008年5月启动建设以来,始终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抢抓机遇、踔厉奋发,正加快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努力向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迈进。
二、选聘范围
根据选聘岗位不同,本次招商部副部长岗、行政执法岗、技术服务岗、国资监管岗4个岗位面向青岛市及各区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选聘;经济运行管理岗、招商岗(生物医药)、招商岗(医疗器械)、招商岗(康复产业)4个岗位面向全国选聘。
三、选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各岗位人员10名,具体请见附件《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职位表》。
四、选聘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高新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表现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有关年龄、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8月23日,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职位表》。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择优比选、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青岛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sb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除以上报名方式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17:00止。
报名截止后,高新区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或现场方式进行初选,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未进入初选、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择优比选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进入择优比选范围的人员采取现场面试比选的方式,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三)考察公示
根据择优比选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并进行考察和体检。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高新区官网(http://gxq.qingdao.gov.cn/)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四)正式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选,在体检考察通过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高新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青岛市选聘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
(二)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关于功能区管委人员薪酬和社保等待遇的指导意见》执行,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招商等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允许按功能区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
联系人:王鹏 江玉静 联系电话:66966621
2022年8月13日
来源: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