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聂利民就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据了解,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强化横向协作配合,发挥检察上下一体化优势,推动“扫黑除恶”实现常态化开展,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为平安淄博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市检察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机构常设、人员常设、制度常设,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自2021年1月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审结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10人,批捕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12件86人,提起公诉10件64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发出检察建议57件。我们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自觉强化法律监督,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做到不枉不纵,确保“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建立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向上级院备案审查、涉黑涉恶案件批捕、起诉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法院判决后两级院同步审查判决等制度,坚决防止出现打击不力的情形。办案中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等依法严厉打击;对从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专业化办案要求,全市两级院共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办案组22个,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自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淄博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0余篇,阅读量过万。在市检察院机关液晶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条文,在醒目位置悬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横幅,利用社区志愿服务的时机,发放宣传彩页6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现场对70余名群众宣传该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要点,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扫黑除恶不能有休止符。今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地痞流氓、故意闹事手段恶劣的,伤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以及具有恶劣情节的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淄博、法治淄博。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