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案件一
2022年3月17日,执法人员在对千乘新园某超市检查中,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金锣卤鸡蛋(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1日,保质期:180天,60g/袋,共25袋),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二
2022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在对中心路某餐饮单位检查中,在其后厨货架上发现面包糠(生产日期:2021年02月06日,保质期:12个月,1千克/袋,共3袋)和川味腊肉(生产日期:2021年08月31日,保质期:6个月,计量方式:散装称重),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三
2022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在对高苑路某果蔬超市检查中,发现其店中货架上销售的香辣萝卜干(生产日期:2021年11月08日,保质期:常温(25℃)以下3个月,460克/袋,共15袋),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高青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