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质量是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内因。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鼓励辖区企业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助力全域经济稳定发展,淄博高新区将对29家企业进行奖励。
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了解到,根据《淄博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2021年4-5月,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成立2个检查考核组,先后对116家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和各职能部门意见,淄博高新区将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29家企业进行奖励,其中评定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一等等次,奖励每家企业负责人6万元,共计60万元(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二等等次(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奖励每家企业负责人3万元,共计57万元。
淄博高新区持续通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助力。(张培 刘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