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近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临淄区教体局对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资质、格式合同、广告宣传等进行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先后实地查看临淄区3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资格并检查合同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严查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并检查是否存在对其资质荣誉、营运规模、师资力量、受训人数、培训成效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此外,还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是否依法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有关信息进行了统一检查。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11月18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合同、广告宣传行政约谈会。会上,通报了近期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分别按照省、市对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资质、培训合同、广告宣传等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行政指导意见。会议强调,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入自查自纠,规范使用示范文本,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减少合同纠纷。同时,要严格按照上级“双减”及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分学科、非学科均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召开的十分必要也非常及时,廓清了他们以往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明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今后的培训活动中将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并及时清理培训广告,切实履行好各项义务,树立自身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