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选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根据德退役军人发〔2021〕9号文件精神,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开展德州市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报标准及范围
(一)退役军人就业之星。
1.在齐河县内就业的退役军人;
2.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推荐人选应以立足基层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务实进取、无私奉献,专业技能精湛,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公认;
4. 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二)退役军人创业之星。
1.在齐河县内创业的退役军人;
2.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推荐人选应有创业激情与梦想,立足岗位、精益求精、敢于争先、勇于领先,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创业创新中起到引领作用;
4.创办企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
5.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领军人物优先,战略新兴产业领军人物优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军人物优先,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优先,带动退役军人就业成效显著的领军人物优先;
6.创办企业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
二、活动方式
创业之星推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创业之星推报不受创业项目产业类型限定,由本县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从辖区内具有一定市场规模,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等等创业项目经营者中择优推报。
就业之星推报重点从本县一线工作人员中推荐,采取单位推选、重点考察、集中评审的方式产生。
三、活动时间
推报工作将于2021年5月21日前完成,相关活动方案请联系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详细了解。
联系电话:5660679